您当前的位置: 首页  > 政务信息  > 机构概况  >  机构职能

机构职能

浏览量: 2775   发表时间: 2021-01-26 22:59:35.0
打印本文

(一)研究中共榆林历史,承担全市党史(地方志)业务工作;

(二)制定全市党史(地方志)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,编写地方党史基本著作、市志、年鉴,推动党史(地方志)成果的转化;

(三)负责对县市区(市级部门)党史资料研究、志书和年鉴编纂业务进行指导、审定出版工作;

(四)组织征集整理党史、口述史、回忆录、文献、旧志和各种地情资料,并进行专题研究;

(五)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党史宣传教育工作,组织重大党史事件、重要会议、重要党史人物纪念活动;

(六)参与对全市革命历史遗址、遗迹的保护和利用工作,参与全市红色教育基地建设工作;

(七)开展党史(地方志)、年鉴理论研究、学术交流和业务培训工作;

(八)负责完成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、陕西省地方志办公室交办的业务工作

(九)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